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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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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G体育中国采购与招标网6月6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建筑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是总包企业是否存在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支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

  四是总包企业是否有效落实实名制考勤管理,实名制平台中施工和监理企业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率是否达到 60%以上;

  五是项目部实际履职到岗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是否与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一致,是否存在擅自变更管理人员现象;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项目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为线索,深挖严查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人员“挂证”行为。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执法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执法局):

  为有效遏制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我厅制定了《2023年全省建筑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南宫体育、建新功”的总要求,聚焦建筑市场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依法整治,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年底南宫体育,通过集中整治转包挂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乱象,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查处一批突出问题、公布一批反面典型、移交一批违法线索、处罚一批违规企业,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营造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环境。

  对全省范围内依法纳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的在建或未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全覆盖排查。

  三是总包企业是否存在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支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

  四是总包企业是否有效落实实名制考勤管理,实名制平台中施工和监理企业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率是否达到 60%以上;

  五是项目部实际履职到岗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是否与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一致,是否存在擅自变更管理人员现象;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项目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为线索,深挖严查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人员“挂证”行为。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施工总承包企业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的,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公开处理结果;对总包企业实名制管理等各项制度不落实的,按照《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490号)的相关规定处理,公开处理结果;施工项目管理部、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发生违规变更的,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本部门网站公布,并反馈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

  对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人工费分账管理制度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安徽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相关规定处理,并由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网站公布;对政府投资项目采用施工企业垫资建设方式、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由住建部门记录不良信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通过部门网站公开发布,及时移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的总包企业南宫体育,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按规定列入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未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制度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报批评。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动员部署、宣传贯彻专项行动,制定本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对外公布举报投诉方式和渠道,对专项行动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精神和有关要求传达至各有关项目、企业,督促所辖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各项任务落实工作。

  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的督促和指导,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在建项目逐一排查,建立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逐项对账销号。各地要将受理投诉举报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于每月5日前将检查情况报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附件2、附件3和附件4)。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深刻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配增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完善重大案件线索移交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指定专人作为联络人,于6月15日前报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附件1)

  (二)切实履行职责。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负担起对所辖县(市、区)的监管职责。对整治行动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采取罚款、停业整顿、暂停机构和个人执业、清出市场、媒体和业内曝光、上传信用中国纪录不良信用等多种惩戒办法,并公布查处结果。我厅将按月通报各地查处进展情况。